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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教室使用管理制度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1-07-22 [来源]:经济管理学院 [浏览次数]:

经济管理学院教室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教室的使用管理,提高教室使用效率,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绥化学院教室使用管理条例》(绥院院发[2010] 15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教室为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统筹安排我院使用的教室。

第三条 未经学院领导和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变更教室使用功能或挪用教室内的桌椅等设施。如需要变更教室功能、临时借用教室内桌椅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 学院根据教室使用情况,指派专人负责教室的日常管理工作。专职教室管理员主要职责:

1.及时上锁和开锁(教室开放时间:夏季5:30—21:30;冬季6:00—21:30),防止室内物品丢失。

2.保管并及时发放多媒体教室操作台钥匙和胸麦,指导任课教师正确使用多媒体设备,及时修复多媒体设备的一般故障。

3.按时提供粉笔、黑板擦等教学用品,保障课堂教学的正常运行。

4.经常检查教室内的门窗、墙面、地面、黑板、桌椅、灯具、多媒体教学设备等设施各种设施,发现损坏及故障应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并向有关部门报修。

5.负责组织教室卫生打扫,保持教室内清洁,并定期检查。

6.检查教室内安全用电情况,注意防火、防盗。

第五条 教师和学生在教室内应遵守的准则:

1.不在门、窗、桌椅、墙壁上乱写、乱画或随意张贴,不把教室内配置的桌椅及设备搬出教室,造成损坏或丢失要按价赔偿。

2.不散布诋毁集体和他人的言论。

3.不动用明火和违章用电,违者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不乱扔纸屑、污物,不随地吐痰,不吸烟,保持室内清洁。

5.不大声喧哗、嬉闹及进行其他影响教学和自习的活动。

6.上课时不迟到、不早退,不开启通讯设备;衣着得体,举止文明。

7.根据教室内亮度情况,适当使用照明器具,杜绝长明灯。

8.在教室内举行活动时,不准在灯具和电线上粘贴、悬挂任何物件。

9.最后离开教室时,应关闭电源和门窗。

10.注意保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配置和教师课件,严禁学生未经许可操作多媒体设备。

第六条 本制度由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经济管理学院教室使用管理制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