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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2届毕业生公开发表论文进行抄袭检测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1-12-17 [来源]:经济管理学院 [浏览次数]:

根据我校有关规定,为了加强我校学术道德及学风建设,在全校学生中营造求实、诚信、向上的学术风气,学校决定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已公开发表的论文进行抄袭行为检测,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已经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2012年1月3日之前向指导教师提交已发表论文的电子稿,由院(系)汇总后统一到学报编辑部进行检测。

二、论文作者提交电子稿的同时应提交亲笔签名的“绥化学院学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诚信声明”(附件1)。

三、对于经检测存在严重抄袭行为的公开发表论文(文字重复率≥30%),则取消其作为毕业论文的资格,该生必须重新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四、检测合格者方可向所在院(系)学术委员会申请进行论文学术水平鉴定,经鉴定合格的学生,学院安排答辩事宜。

五、未接受检测的论文将不受理其鉴定、答辩和学位授予事宜。

六、检测合格论文的诚信声明和检测报告与其他论文材料一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