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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2012届毕业生实习工作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1-06-30 [来源]:经济管理学院 [浏览次数]:

按照2008级各专业培养方案安排,2012届毕业生即将进入专业实习阶段。专业实习是本科人才培养中的重要环节, 是将理论转化为实践,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为学生就业建立一定基础的重要过程。现向2008级学生公布专业实习安排:

一、专业实习学分情况

专业实习为培养方案中的重要实践环节,为专业必修课,学分设置为15,是学生获取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

二、实习时间

专业实习共15周,自2011年9月至2011年12月(部分实习基地时间有所调整)。

三、实习的基本内容

各专业实习内容按照实习大纲要求。

四、实习方式

实习的组织形式主要有基地实习和自主实习两种。原则上基地实习不低于实习生总数的60%。

1、基地实习:学生在学院指定的实习基地进行集中实习。

专业

序号

实习基地名称

地点

市场营销

1

华晨商贸有限公司(华晨超市)

黑龙江省绥化市

2

申禄达装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绥化市

3

哈尔滨啄木鸟服装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4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承德钢铁分公司

河北承德双滦区滦河镇

5

神华集团巴彦淖尔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巴盟

物流管理

1

深圳中海物流集团

深圳

2

哈尔滨顺达物流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3

哈尔滨第三方物流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4

山东阳谷飞轮挂车制造公司

山东省阳谷

电子商务

1

阿里巴巴

2

哈尔滨啄木鸟服装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3

平安保险绥化分公司

黑龙江省绥化市

财务管理

1

哈尔滨会计师事务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2

平安保险绥化分公司

黑龙江省绥化市

2、自主实习:自主实习学生可自己联系校外实习单位进行分散实习。自主实习学生要填写自主实习申报表,经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合格方可。自主实习学生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签订正式就业协议(提交三方协议及复印件)

(2)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型企业达成实习意向,由实习单位出具接收实习证明,并将实习情况考核表盖章交到学院。(提交实习单位接受证明)

(3)专业成绩(只计算专业课成绩)排名前10%者。

(4)获得3次以上奖学金者。

(5)自主创业(出具法人证明、营业执照及二者的复印件)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申报自主实习,申报时间为2011年6月30日—7月3日,须填写自主实习申请表(后附),并提交证明材料。7月4日8:30各班班长将自主实习学生的申报表及证明材料统一交李冰老师。过期不予办理。

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会对学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于2011年7月8日之前通知班级负责人。审核合格的学生可自主实习,不合格的学生由学院安排基地实习。

五、实习纪律

1、实习期间,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学院校规校纪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要遵守保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则。

2、实习期间,不得旷工、迟到、早退。如遇生病或有特殊事情必须向实习单位请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爱护劳动工具、仪器设备,保证实习安全,如有违反,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3、实习期间,学生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则,造成自身伤害者,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国家或他人财产损失、或他人伤害,应由学生本人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违纪学生,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发扬良好的精神风貌,维护学校的声誉,遵守各项职业道德规范不,提高职业素养,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指导老师和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向实习单位提出不恰当的待遇要求。

5、学生不得无故不参加实习,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实习者,须事先向系实习工作小组请假并征得系领导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

6、无故不按时上交实习日记、实习成绩考核表、实习报告等实习材料的,其成绩按不及格论;不参加实习的时间超过实习规定时间三分之一者,取消实习考核资格。

7、自己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实习离校前应与系里签署协议,对在校外期间自己的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负完全责任。

六、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定

实习学生必须按学校要求,完成实习的全部任务,并提交实习日记、实习成绩考核表、实习报告、实习情况反馈表后方可参加实习考核。

考核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和形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劳动态度、组织纪律、任务完成情况及实习日记、实习指导教师考评表和实习报告。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以不合格论:

1、未按照学校规定时间交纳实习材料的学生,实习材料包括实习成绩考核表、实习报告、调查报告、实习手册、实习情况反馈表等;

2、不遵循指导教师的实习、专业指导的学生;

3、实习报告不合格者;

4、未参加实习时间超过全部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

5、实习中有违纪行为,教育不改,或有严重违纪行为者;

6、无故缺席实习时间达到实习规定时间三分之一者、实习成绩不合格者,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七、备案材料

学生实习材料由系办公室教学秘书统一备案。备案材料应包括:

1、学生实习成绩考核表

2、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

3、实习报告(格式在后)

4、调查报告(撰写规范附后)

5、实习情况反馈表

6、无故缺席实习时间达到实习规定时间三分之一者、实习成绩不合格者,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doc

附件2:实习总结撰写规范.doc

附件3:调查报告的撰写规范及要求.doc

附件4: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doc

附件5:实习总结撰写规范.doc

附件6:调查报告的撰写规范及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