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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情系黑土地,就业在龙江”留省就业政策解读系列活动(第十期“六优惠”“六共享”政策措施)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2-14 [来源]: [浏览次数]:


情系黑土地

就业在龙江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人口整体素质,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东北全面振兴”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省教育厅下发《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及我校《关于开展寒假促就业“暖心行动”的通知》,同时为进一步加强黑龙江省人才政策宣传引导力度,帮助2024届毕业生对留省就业政策应知尽知,经济管理学院“经”心推出“情系黑土地,就业在龙江”留省就业政策解读系列活动,方便毕业生感受到黑龙江省各地市留省就业政策的优惠福利,助力2024届毕业生充分就业、留省就业。

本期推出第十期:“六优惠”“六共享”政策措施


“六优惠”“六共享”政策措施原文: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充分利用鹤岗市低生活成本的优势,鼓励吸引更多的非鹤岗户籍人员到我市就业创业、安居乐业,特制定“六优惠”“六共享”政策措施。

一、六优惠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和企业除享受国家和省市相关的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创业补贴、人才引进等系列现行政策外,为来鹤岗就业创业人员提供更加优惠的政策。

1.提供创业场地优惠。对规模化网红、电商、创意设计等自主创业的,由政府提供创业场地。使用期间第一年免全年租金、第二年免50%租金、第三年免30%租金,如有意向购买可将已缴纳的租金抵顶购房款。〔市住建局〕

2.提供网络宽带优惠。对从事网红直播和电商销售的,可在原有网络套餐服务基础上再享受10%优惠,满足直播网络流量和宽带需求。〔中国移动鹤岗分公司、中国联通鹤岗分公司〕

3.提供购房补贴优惠。对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按实际缴纳契税额给予补贴。其中,购买60平方米及以下的,补贴100%;购买60至100平方米的,补贴80%;购买100平方米以上的,补贴60%。相关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每人、每户家庭限享受一次补贴。〔市住建局、市财政局〕

4.提供租房补贴优惠。对就业创业的群体,在市区城镇落户并租赁住房(取得租赁登记备案证)的,每月可享受300元租房补贴,最长6个月,每年200人。相关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市住建局、市财政局〕

5.提供购房首付优惠。银行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首套房贷首付比例降低至20%,并按照相关规定,动态调整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中国人民银行鹤岗市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鹤岗监管分局〕

6.提供养老服务优惠。新市民及其父母有入住养老机构需求的,根据本人意愿优先推荐入住等级评定一级(含一级)以上设施完善大型养老机构,专人全程指导办理入住手续,入住押金减免40%,床位费优惠10%。〔市民政局〕

二、六共享

对来鹤求职就业创业人员及家属提供与市民享受同等待遇的服务措施。

1.共享周转住房服务。对与我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一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可提供户型面积为40-60平方米的周转住房一套,使用期限为3年,与本地市民享受同等租金水平。〔市住建局、市财政局〕

2.共享子女入(转)学服务。对适龄子女,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均可在鹤入学,由所在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置。〔市教育局〕

3.共享社保医疗服务。鼓励新市民参加社会保险,对基本生活困难的,提供临时救助服务。公立医院设立就诊绿色通道,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提供预约就诊、重大疾病及时会诊等优质医疗服务。〔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

4.共享落户办证服务。对有落户意愿和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可在市区办理落户手续,并提供“预约办”“延时办”服务。对创办企业的优化证照帮办和指导服务。〔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5.共享税费优质服务。对从事商业活动、经营性活动的,可享受“远程导办”“在线帮办”服务。简化申报缴税流程,对符合条件的实行“免申即享”“尽享快享”。〔市税务局〕

6.共享职业提升服务。共享免费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及等级认定和职称晋升等服务。〔市人社局〕

成立新市民服务中心,对购房、创业就业及有关政策提供全程咨询、帮助服务。本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