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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实训室开放制度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2-05-22 [来源]:经济管理学院 [浏览次数]: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实训室开放工作,创造良好的实训教学秩序,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更多的时间和空间,根据《绥化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绥院院发[2008]51号),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开放实训室的范围。经济管理学院开放的实训室包括ERP沙盘模拟实训室、农产品营销管理培训室、财务管理实训室、物流管理实训室。

第三条开放实训室的时间。除上课时间外,实训室全天对学生开放。

第四条开放实训室面向范围。经济管理学员全体师生以及我校其他院系师生。

第五条开放实训室分为时间开放型和项目开放型;开放实训项目分为课程限定型和自主设计型。 时间开放型实训室主要适合于课程限定型实训项目的实训教学,即实训室所开设的实训项目均是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指定的实训项目,学生可以根据实训室的要求自行选择实训时间,也可在开放时间内申请补做、重做实训。 项目开放型实训室主要适合于自主设计型实训项目的实训教学,即实训项目由学生自己拟定,并设计实训方案,使学生利用实训室提供的条件,自主完成实训项目。

第六条学生在进入开放实训室前,必须做好有关实训准备工作。在实训教师指导下细心阅读与实训相关的教辅材料,熟悉相关软件的运用,在实训过程中,学生应服从管理,严格遵守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

第七条对于实训室开放期间的材料消耗经费、指导教师和实训室管理人员课时补贴、参加自主设计型实验项目的学生创新学分的获得,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办理。

第八条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经济管理学院。